四.
连续几周,都是雷阵雨,也没有夏学姐消息。我在雨天总是精神恍惚,看到不该看的东西,其实什么也没有。
“你在包书皮?”囡囡挪开椅子坐在我边上。
“哦,在修书,不全是包。”我说过无论如何都要拿走一本,找了很久。那本书皮看着有一种冲动,年久失修,它需要我使之重获新生。
“修书?怎么修?”她端详着我的书,把它正反都仔细观察了一番,“这本书年代真久远,怎么是这种质地的书皮”,又扫了眼价格,“真薄。”
“旧书,大概是六七十年代的吧。”我拿过胶水和白纸,先把破损的地方封好。
“这样岂不是两个颜色?”
“什么?”
“上面不再粘其他东西了吗?你看现在这一条一条的,也该好好修修了。”
“你知道怎么修吗?”我问,一手举着剪刀,一手举着尺子。
“修一本多少钱?”她看着我,我看着书。
“这是我的书。”
她笑了:“我是说,我去修一本书,要花多少钱?”
“看要修成什么样了。”
“修成最好的那种。”
“什么书?”
“就是普通的书。”
“普通的书?”
“怎么?给钱都不干?”
“普通的书用不着修成这么好。你有必要把一个烂苹果化妆化成‘富士山’吗?谁都知道它是个烂苹果,连看都不用看,要么吃一口就知道了。”我举起我的书,觉得修得不错。
“什么意思?”她脸蛋儿左面的肌肉微微颤了一下,这逃不过我的眼睛。
“普通的书修成那么好的书,只是自欺欺人,白费功夫。”
就这样,关于修书的问题,我们持续对话了很长时间。在修我的书时,特别不喜欢别人在耳边说三道四,而我好像很有耐心回答她一个接一个抛过来的难题。
质地的书皮?是毛的、麻的、涤纶的、还是化纤的?是纯棉的。不,纯牛皮纸的。
真好笑。
质地。我暗暗重复着这个仿佛高雅又博学的词汇。
说真的,我经常想那只小鸭子。我把它送到乡下老外婆家了。当时囡囡说它老在哭,可是,我没有亲眼所见。直到我把小鸭子送到农村,它还是挺欢喜的。忽然间十分担心它到了农村就被煮了吃了,不过它还小,肉不多,煮不了。
我喝了口汤:“对了,囡囡”她抬起头,我说,“理智与情感是什么?”
她惊讶的张大了嘴巴:“亲爱的,你不知道《理智与情感》?”
“阿?是什么?”囡囡的眼睛像两个亮闪闪的鱼泡:“是小说,爱情小说。勃朗特著。”我意识到自己问了个多么愚蠢的问题,“伦敦吗?”她恍了神,眼睛眨了几下,犹犹豫豫“是啊!我看过,写得…反正我不喜欢这种类型。”
什么类型?那不是爱情小说,若非要定义,再怎么也得解释为:爱情伦理类揭露资本主义上层社会虚伪浮华丑陋面目的小说经典。我暗想,我们并没说一件事,我想知道我这大学能交到的朋友,还算说得上话的人,是怎么看待“理智与情感”的。接着再征求下她建议:我同宇慕之应不应该进一步重新发展。但我的话碰到这样的回复,最好,也只能就此戛然而止。
“那不是简•奥斯汀写的?怎么是勃朗特三姐妹。”
“正常。”囡囡吃了口白米饭,笑了。
被她笑意一惊,从那里我见过类似的笑容,也是那么恰到时机。
最近一次也是四年前,图书馆回来的车站,人挤人。我找了块边上的空地站稳,一个陌生女人出现在正前方,我们面对面站立。
于是,那女人像是我二十几米远的实像影子,她脸颊上绽开了绯红的花,特别灿烂。我被那盛开的笑容强迫着站在原地,她知道我极力欲求认出她的真面目,而我们相隔太远根本看不清。
可能因为红灯,没有车。
她穿着湛蓝色裤子,然后不停地朝我笑。
我心里一直发慌,她还是笑,笑,开朗的笑,诡异难耐。到最后也没能认出她是不是人,车来了,挡住视线,车走了,那陌生女人可能上了公车,不见了。
始终微笑的刘和珍君,还有那个从来不笑的光头小孩,笑容也是这样吗?
我可以看见别人看不见的东西,这不可能。之前我的伙伴们说我是奇怪的小孩,还有两个人不信,我妈和宇慕之。他们认定我是再正常不过的人,幻象也源于我的正常和敏锐,好奇心、求知欲、洞察力。宇慕之说他喜欢我是因为我很特别,笑嘻嘻地向我阐释:“是Special不是Strange。”
确实如此,甚至就连我妈都无法解释。
在我一岁多会走路时,我家还住在大学里。
一天,我打开锁下了楼梯,穿过马路,走到我妈办公室。同事惊讶地看着不到一米的我出现在门口,大喊:“你看啊!你家闺女!”
据她现在回忆,当初最担心的不是我的安全,而是门没锁。“那我锁门了吗?”“没有。可能只会开门,不会锁门。”这件事我记得,并且在印象中是我最早一件可记忆事件,也只是模糊的过程。我记忆中至今存在抬头看大人们的感觉,他们为何不感奇怪的想法。
这么小的小孩一个人穿过马路,走在校园里。会开门,认识路。
妈妈告诉我,可能是我现在强加上去的描述。没错,不过是谁灌输给我的记忆片段,可能永远也不会明朗。这事竟然没有答案,令人郁闷。她讲的时候很平静,而我十分想寻找答案,从她嘴里得知确有其事时,至少证明我的记忆是对的。而她也不明白,为什么对这么小的我没有不放心之感。我想,也许是快二十年的时间把这些神奇的事都掩埋了。
接着是四岁,我被送到老家一个偏僻小镇,那时还记不住自己生日,却打了个长途。拨通后叫道:“妈妈,我是姚瑶。”
这也是他们之后讲给我听的,外公说,连外婆都不知道怎么打长途,大人们都问我什么时候知道的区号和电话号码。我也没法回答,只能说我忘了。
后来,也遇到过奇怪之事,还记得我们神秘组织的一次行动,探秘地下室。小孩子都不喜欢车库大叔,他头发掉得只剩下江中小渚,那时的我们也怀疑地下室就是犯罪分子的走私窝点。
猫着身子潜进凉飕飕的空屋子,摆着黑色方形硬盒,成堆。
几天后组织集会,两辆装满箱子的大卡车从小区开走。一个小伙伴报告说:箱子上写着医药物品。我们讨论黑色盒子如何医病,越想越不对劲。又想起当初粘了黑盒子的手变成花花的彩色,偷偷看见车库大叔斜视我们的目光,更不敢多做言语。
那时,我们几个人发誓要一辈子严守这个秘密,不仅是对犯罪分子没有揭发的忏悔,也是对自己和家人的保护。这可笑得不知用什么语言再加修饰,而我们确实发过誓言,这辈子只做这一件亏心事。
宇慕之很有兴致听我讲完,说:“会不会是墨盒?放在打印机里的。你记得什么样子吗?”我想了想,极有可能,但不确定。
等我缓过神来,我又想告诉当时一起,仿佛撒了弥天大谎的小伙伴们,可我已经搬了两次家,与他们早就失去联系。甚至和我喜欢的小伙伴,真的没说一声就搬家了,不知他们有多伤心。
我笑了,当我们偶然间再次相见时,他说:“你还记得我们的神秘组织吗?我记得我们还分配过枪、剑、刀。”他说小时候很喜欢我,所以每次都让我跟他一组,给我最好的枪。而我什么都不知道,跟着他后面在花园里飞跑,躲在灌木丛里,制定作战计划,胜利后高兴地分着吃糖果。
我们谈话老是以“我记得”开头,一件又一件想起来的事为内容,而结尾不是没有升华就是忘记了,只能用“可能”收场。
这像个有模板的游戏,紧张又欣喜。
“我记得,我小时候拉着你手,带你去医务室,你脸色苍白得吓人。”
他眼睛看着正上方,极力回忆着:“我记得,是在女孩陪同下去了医务室,十多年前。”
“什么原因啊?”
“我忘了,很模糊。”
长长的走廊尽头,我牵着他推开医务室门,那时的小小瑶多勇敢,如今,看到身边的好朋友这样,只会摇着他们肩膀,说:你醒醒、你怎么了、你还好吧,诸如此类。很难理解当时的我是怎么有勇气面对一个心绞痛的病人。
我爷爷就有冠心病,他嘴唇常是紫色,经历过两次抢救。家里乱作一团,等我成年后,才想起高二时的一个晚上,那天宇慕之告诉我他很难过,说他爷爷过世,这两个月来,躲在被子里哭了又哭,那种感觉他不会表达,心里难过得不行。他妈妈说,曾经想过这一天终究会来,但当它真正降临,却发现天都要塌下来了。
“是心梗。”宇慕之低着头,坐在学校的长椅上,灯亮了,打在空旷的路上,树影婆娑,“是我杀了我爷爷。”我看着他,静静等待他说下去。
“他过生日,亲戚从老家带来很多东西,鸡鸭鱼肉,心脏病人不能吃油腻的食物,不能吃大鱼大肉。
爷爷说他开心,我就给他夹了很多狗肉。
我从没吃过狗肉,但那天,肉烧得香极了。
爷爷是多么喜欢我,从不拒绝,我不停得夹,不听别人劝,爷爷就真的放开了吃肉喝酒。
那天晚上,他心脏病发作了,就过了三天,是我杀了他,那天他就像知道自己要走了一样,开心得吃,开心得讲年轻时的故事。讲我爸爸多么调皮、奶奶年轻时多么漂亮、怎么追得她、见到我出生多么快乐。
是我杀的,是我……”
他没有哭,直到他说完,我蹲在地上轻轻抱着他:“这不是你的错,为什么不早点说出来”那后背是那么脆弱,我忍不住哭了出来,喃喃地说,“憋着会有多难受。”
这就是我所能做的,给需要帮助之人的最大安慰。就如同我毫不犹豫地同他一起去医务室,他可能会死吗?我从没想过,只是举手之劳。
当发现安慰小星和宇慕之有不同的心情时,我也不清楚那是什么。
那时的朋友不求回报,过了漫长的时间,如果还能如此,便是缘分,如果不能,便是缘分已尽。
我对囡囡说过:“感谢我吧,老天爷会给我个好姻缘,而我已经给了你个好姻缘。”她笑而不语。我拍着她肩膀,感觉自己越发是个大救星。
“我救了你的命!你竟然忘了。”
“确实有这件事。”小星说,“很感人。”
“我一直不明白,为什么我会牵着你?”
他片刻沉思:“不知道。”
我们不再说话,而是看着对方眼球上自己那小小的影子,他说:“现在想这些太奇怪了,可能美好的事情还是有个印象就行,这现在怎么想也说不清。我后来也经常想起小时候的事,估计当时不懂事,挺怀念。”
我已经忘了小小星的样子,更忘了还是小不点的自己。
“小小瑶喜欢小小星。”我想了想。
“是那样吗?”
“也许吧,不然为什么?”
为什么?
有一天,我拍着自己的孩子,给他讲睡前小故事。他听完之后没有睡着,也没有出声。我就拍着他的背,看着他,想起了我的爷爷,我的朋友,我孩子的童年,他的小伙伴,神秘组织,想起他也会成长:
你爷爷去世了。有天清晨很早的时候,爸爸到我房里来说。他不在了,说完,他好像自己才听到这个消息一样,人像件外套一样皱缩起来,哭了。我勇敢的爸爸哭了。我从来没看过爸爸哭,不知道该怎么办。我知道他要走了,他会做飞机去墨西哥,所有的叔叔婶婶都会去哪里。他们会拍上一张黑白照片,在摆着白色花瓶的墓地边,花瓶里插着长矛状的花束。在那个国家里,人们就那样送别死者。
因为我是最大的孩子,爸爸最先和我说起,现在轮到我来告诉别人。我会解释为什么我们不能玩耍。我会告诉他们今天要安静。我的爸爸,厚厚的手掌沉沉的鞋,黑暗里疲惫地起身,蘸水梳头,喝掉咖啡,平日在我们醒来之前就走了的爸爸,今天正坐在我的床边。我想要是我自己的爸爸死去了我会做什么。于是我把爸爸抱在怀里。
“是的,宝贝儿。那安慰比什么都重要。”
“你做的对。”
“这样真像个大人了。”
“你真棒。”
为什么?
我把自己的位置调换,以求得设身处地的感受。
以前埋怨妈妈不懂得自己,好奇大人们的小时候如何度过,又是怎样的体会。而现在,我得追溯小小瑶,还得遐想大瑶,大大瑶,越来越累。
墨盒和小伙伴,神秘组织和朋友,姻缘和时间,故事和印象。
这些,都是遥远的回忆,遥远的宣誓。我肯定我们都做着亏心事,只是没有了那时歉疚与恐惧的感觉。他说那是他最美好的记忆,并且总在快要忘记时想起。这是件好事,至少有的人就是这么存在于那个时间里,就是作为不让你忘记而活着。
我又开始习惯于坐地铁,听地面上响起的笛声。
锦瑟无端五十弦,一弦一柱思华年,此情可待成追忆,只是当时已惘然。像《勇敢的心》里面的哀婉旋律,来自爱尔兰以北的河川冰山上。
在风中的笛声,最为遥远的思念之音,总是向往着自由的声音,荡气回肠。
突然间黄昏变得明亮
因为此刻正有细雨在落下
或曾经落下
下雨
无疑是发生在过去的一件事
谁听见雨落下
谁就会想起
那个时候 幸福的命运向他呈现了
一跺叫做玫瑰的花
和它奇妙的、鲜红的色彩
这蒙住了窗玻璃的细雨
必将在被遗弃的郊外
在某个不复存在的庭院里洗亮
架上的黑葡萄
故事都是含着悲伤的,也必须同时怀有各种美好和愉快,我默诵着,到站了就下车。是啊,我好像一点儿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。
为梦想不懈追求时结局总是悲剧。
爱情是幻象还是一种感觉,还是维纳斯?
为什么?
我永远在找答案,像个局外人。